首頁 >國內 >

侵占罪的主體可以是單位嗎

一、

侵占罪的主體可以是單位嗎

單位不能成為侵占罪的主體。在我國的刑法中,并沒有在侵占罪中規(guī)定單位犯罪,按照罪刑法定的原則,單位不能成為侵占罪的主體,不能構成侵占罪。


(資料圖片)

《刑法》第二百七十條

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,數額較大,拒不退還的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罰金;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(jié)的,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。

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,數額較大,拒不交出的,依照前款的規(guī)定處罰。

本條罪,告訴的才處理。

二、

侵占罪的追訴時效

一般侵占罪追訴期是五年,因為侵占罪的最高法定刑是五年,而根據《刑法》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,經過五年不再追訴。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、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,數額較大,拒不交還的行為。

法律依據

《刑法》第八十七條

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:

(一)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,經過五年;

(二)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,經過十年;

(三)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,經過十五年;

(四)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、死刑的,經過二十年。如果二十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,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。

三、

侵占罪的構成要件

找法網提醒您,侵占罪的構成要件為:

1.客體是他人財物的所有權;

2.主體為一般主體;

3.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將他人的交由自己代為保管的財物、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,數額較大,拒不交還的行為;

4.在主觀方面必須出于故意。

關鍵詞:

責任編輯:Rex_2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