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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8歲的李永伯準備第四次和自己的前東家京東打官司

去年 4 月,他單方面被京東辭退,經(jīng)過勞動仲裁、一審、二審全都勝訴,法院終審判決要求京東恢復與其簽訂的勞動合同。本月初,他拿著判決去公司復職,沒想到連公司大門都沒進去。三天后,他再一次收到了京東發(fā)給他的《解除勞動關系通知書》,“我當時還以為是要給我辦入職的通知書”。

一年多時間里,李永伯除了和京東打官司外別無他想,“不服氣”,他說,“不是為了要錢,就是爭一口氣”。

這是大型互聯(lián)網(wǎng)公司裁員背景下,少有的勝訴案例。“以前京東也有一些,但很多都是拿了錢就走了,很少去主動打官司的”,一位京東員工對鳳凰網(wǎng)科技說。

李永伯篤定地認為,他被辭退是由于前部門領導惡意使絆。在他開始與京東對簿公堂后不久,這名領導從京東離開,“不知道是主動離職還是辭退”,上訴京東員工稱。

2019 年 9 月,京東同時在北京互聯(lián)網(wǎng)法院提起針對李永伯的名譽權訴訟,稱其在網(wǎng)上惡意散播針對京東的不實言論,包括《我在某東的第 X 天》、《某東云詐騙地方扶持資金明細表》、《舉報內(nèi)部腐敗,我被京東云告了》等,京東要求索賠 50 萬元人民幣。

鳳凰網(wǎng)科技就上述事宜求證京東方面,京東方面表示,此事仍在處理之中。

以下是李永伯的自述:

我是 2018 年 3 月加入京東的,擔任產(chǎn)業(yè)合作一職,職級 P7,當時是簽了 3 年多的勞動合同。

這也是我第一次在互聯(lián)網(wǎng)公司工作,很新鮮,之前我都是在一些國企、事業(yè)單位,那時候也是比較相信 “東哥” (劉強東) 的理念,覺得對兄弟好,講義氣。

換工作那年我已經(jīng) 36 歲了,在互聯(lián)網(wǎng)公司里算年紀比較大的,但我們這個工作你太年輕了根本做不來,必須得有一定的資歷或者人脈才能去推動。

我們是 6 個月的試用期,2018 年 9 月我就轉正了,當時領導給我的打分全都是 5 分優(yōu)秀,最高分。2018 年 10 月,我從京東云事業(yè)部下屬的產(chǎn)業(yè)合作部內(nèi)部異動 (調崗) 至京津冀公共業(yè)務部,主要就是負責北京和部委的業(yè)務對接及業(yè)務拓展。

在這種大公司里,內(nèi)部資源協(xié)調起來并不容易,我當時是以一個普通員工的身份在推動,加上我個人性格也比較強勢,當年底,我就接連推動了京東云與北京順義、昌平兩個大型項目的簽約。我們部門當時新來了一個領導,還沒轉正,也是整天夸我,說我是李云龍式的人物,有能力。

但等到過完年,4 月份左右,項目開始真正落地推進后,我卻被領導告知能力不行,要讓我離職。那天他把我叫到會議室,我還以為是跟我商量提拔的事情,但沒想到會是這樣。后來 HR 也找我談話,不過他說我可以內(nèi)部調崗,看看京東的其他部門愿不愿意要我,他讓我先帶薪休假一周,等過了一周再回公司。

我當時肯定不理解,自己干打了勝仗,再回來直接就被 “干掉”。后來我想,我可能有點 “功高震主”了。我也不想跟公司鬧得那么僵,我也就接受說,內(nèi)部調崗也可以,我自己也對外找找。當時我找了好幾個崗位,包括京東數(shù)科的智慧城市事業(yè)部、京東物流的一些內(nèi)部部門,也同意接收我。

但是等休假完之后,他們的態(tài)度整個就變了,內(nèi)部調崗也不可以,只有兩個選擇,一是我主動離職,給我 N+1 的賠償,二是強制性解除合同,還是 N+1 的賠償。HR 在跟我談話的過程中,就派人去我工位上把我的電腦、工牌都拿走了。

我不服氣,什么協(xié)議都沒簽字。我要是能力不行,壓根就別讓我轉正。而且他們給我的《解除勞動關系通知書》上寫著,解聘的理由竟然是 “為適應市場變化…… 原北京區(qū)產(chǎn)業(yè)合作和業(yè)務擴展工作崗位不再設置”,怎么可能,我同部門的其他同事都還在正常工作,公司也沒發(fā)生組織架構調整。

我決定跟京東打官司,我也不要賠償,我就是咽不下這口氣,就是要求京東恢復我的工作。

這是我第一次打官司,啥都不懂。當時找了律師,就聽著律師說應該怎么辦。自己心里其實也沒底,京東當時有個外號叫 “亦莊必勝客”,只要在亦莊打官司,幾乎沒有輸過的。好在我們那個部門是在海淀辦公,可以在海淀跟他們打。

2018 年 10 月,北京市海淀區(qū)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裁決下來了,裁決書中也說,京東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缺乏依據(jù),是違法解除勞動關系。裁決判定,要求撤銷解除勞動關系通知書,京東繼續(xù)跟我履行勞動合同。

當時還挺高興的,以為這就結束了,我也不懂,不知道還有上訴。沒多久,京東就上訴到海淀區(qū)人民法院。

中間又遇到了疫情,結果就一拖再拖,京東不同意網(wǎng)上開庭,非要當面看證據(jù)原件,就一直拖著。這一年多我也沒找工作,就在家里呆著,壓力也大,沒工作也沒收入。

等到今年 6 月 17 號,一審判決下來了,法院支持了我,還是京東敗訴。第二天就是 618,我不想掃興,所以我到第二天才給他們 (京東) 發(fā)郵件,我當時就已經(jīng)心平氣和了,我也不想跟公司這么鬧,弄得兩敗俱傷,影響也不好。

我就希望能夠回去工作,但是京東那邊也沒回我郵件,緊接著就二次上訴了。京東再次上訴,也是意料之中吧。我覺得京東的文化有點東哥的風格,不妥協(xié)。

二審時我就比較生氣了。因為他們派人去跟蹤我,拍我家人的照片。我家人開了一個小飯店,有時候我吃飯的時候去幫幫忙,就有人去店里拍視頻、拍照片,還在外賣平臺上惡意差評。那些照片京東也作為證據(jù)提交到法院,用來證明我已經(jīng)找其他工作。

我都無語了,我也懶得搭理他們,就讓法官判,看法官怎么說,你總不能我說跟我家人幫幫忙,就說我創(chuàng)業(yè)去了吧?

10 月 29 號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做出判決,11 月 5 號判決書發(fā)到我家里,我還是贏了,法院仍然判決京東要繼續(xù)履行勞動合同。

判決下來,他們沒人找我,是我主動給京東的 HR 發(fā)短信,問她如何復職。11 月 9 號星期一上午,我就到京東云的辦公地點去報到。

前一天我已經(jīng)在短信上跟 HR 約好了,但是到了現(xiàn)場,我卻打不通她的電話了。我去前臺,前臺剛開始還接待我,后來好像是接了一個電話,就說她是物業(yè)的,不認識京東的人。

我是偶然間才瞥見她的微信群聊里,有一個人說 “雙十一之前有一個京東內(nèi)部離職員工過來鬧事”,要求嚴格排查工牌,違者處以不低于 500 元的罰款。

我一想,這說的不就是我嗎?當時我就偷偷拍了照片,發(fā)給我律師。律師也很氣憤,跟我說讓我在前臺等到 12 點,他們要是沒人接待就回去。我等了一上午,最后也沒人理我。

沒想到 3 天之后,我就收到了京東發(fā)給我的第二封《解除勞動關系通知書》,說我在網(wǎng)上散布對公司的虛假言論,情節(jié)嚴重,要解除跟我的勞動合同。

我是完全沒預料到這個結果,之前我也查了一些案例,很多其他的大型互聯(lián)網(wǎng)公司,如果法院判決恢復勞動關系后,即便是派給你一個閑差或者邊緣的崗位,也一般都會遵守,很少像京東這么不講道理的。

我當時和京東簽訂的勞動合同是到 2021 年 6 月到期,我也不想繼續(xù)打這個要求恢復勞動合同的官司了,都打了一年半了,即便我再打贏了,他再給你第三次解除勞動合同,根本就是一個惡性循環(huán)。

但我還要打下去,我要求他們賠償我的工資。

我不后悔,真的。一開始,(打官司) 我信心也不大,帶有賭的成分。但我這個人就愛較真,豁出去了賭一把。

家里人一開始也很氣憤,支持你,但后面一拖拖了一年多,也會有一些矛盾,尤其是老家的父母,一聽說你打官司了,還都以為你怎么了。很多在京東的同事也都沒聯(lián)系了,也理解人家,你自己在這打官司,人家怎么跟你聊天?

最近,我開始嘗試投遞一些簡歷,也都是互聯(lián)網(wǎng)公司,可能是因為我年紀太大,38 歲了,或者是我打官司這事兒,都沒什么回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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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Rex_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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